信用卡爭議款 120 天期限計算器

填交易日期(帳單上的入帳日或刷卡日都可以),直接算出你的申請截止日、還剩幾天,以及今天該做的第一件事。算完的結果會存進網址,複製連結傳給自己或家人看到的是同一個答案。

期限是怎麼算的

Visa、Mastercard、JCB 三大卡組織的共同底線是交易清算日(或約定提供服務日)起 120 個日曆天。這是卡組織規則的下限,不是保證:部分銀行內規更短(例如要求收到帳單後 15 個工作天內提出),所以這個計算器給的是「最晚不能超過」的那一天,越早送越安全。

算不準交易日?用信用卡帳單上的「入帳日」也可以,跟實際刷卡日通常只差一兩天,不影響判斷是否還來得及。

常見問題

120 天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?

從交易清算日(或約定應提供服務的日期)起算 120 個日曆天,不是工作天。部分銀行內規更短(例如要求收到帳單後 15 個工作天內提出),越快申請越安全。

已經超過 120 天,還有機會嗎?

成功率很低,但不是完全沒路:可以嘗試向銀行主張「知悉爭議事實之日」較晚起算(例如帳單很晚才寄達、很晚才發現這筆扣款),銀行不保證受理。台灣業者另外可以打 1950 或向消保官申訴,這條沒有期限限制。

文件還沒備齊,可以先送出去保住期限嗎?

可以,而且建議這樣做。爭議款可以先送出聲明書與目前手上有的證據保住 120 天期限,銀行受理後你仍能補提文件,把人卡在補件頁反而會害期限用完。

這個期限跟商家的退款政策期限一樣嗎?

不一樣,是兩件事。商家自己的退款/取消政策(例如訂房網站的 48 小時免費取消)跟銀行的爭議款期限互不影響,就算商家政策已經過期,仍然可以在 120 天內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。

判定完了?三分鐘把六家銀行的聲明書填好、附件合併成申訴包

你剛填的資料會直接帶過去,不用再打一次。

開始準備申訴包 →
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非法律諮詢;各銀行與卡組織規定可能調整,請以發卡銀行公告為準。120back 為文書輔助工具,申請均由持卡人本人向發卡銀行提出。